各位2024级拟录取考生:
为方便考生办理户口迁移事项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(一)大学生户口迁移基本政策
1.根据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,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,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。
2.新生报到落户截止后,在校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。
3.请在户口迁出前核实自己户口真实合法性,严禁假冒他人身份信息或者使用假户口。
(二)户口迁移相关注意事项
1.选择户口迁至学校的,迁移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bwin437437必赢国际。地址填写不规范的将无法落户。
2.迁移证要求:
(1)请核实每张迁移证的字迹是否清晰可辨认,出生地、籍贯必须填写完整:出生地、籍贯为普通省份的要到市、县(例如:浙江省杭州市,浙江省嵊县);出生地、籍贯为直辖市的要到区(例如:上海市浦东区)。
(2)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,不符合要求的需回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具,迁移证上的主项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不可以有涂改痕迹,其它辅项若有错误手工修改后需盖户口专用章。
(3)每张迁移证的右上方须注明2个电话:一个是该学生在用的手机号码、一个是学生父母一方的电话号码,这两个号码必须备注清楚、标明号码所有人。
(4)迁移证开具的时间必须在开学报到日前,否则学校户籍地派出所不予办理落户手续。
(四)户口迁移的同学开学报到提交材料:
1.户口迁移证原件(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电话写在右上角)
2.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均复印在A4同一页)
3.录取通知书复印件
以上3份材料夹在一起上交。逾期不交的,须自行持迁移证回原籍恢复户口。
(五)学校所在辖区白杨派出所户籍室咨询电话:0571-87283140。